年终奖和年底双薪是一样的吗?
薪酬福利   2018年1月25日作者:Y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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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表示,老板发了年底双薪之后,就没有再给年终奖了,这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呢?说好的年终奖只是拿个双薪,又不服气?我们一起来看看年终奖和年底双新的关系吧!

一、年终奖和年底双薪

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

虽然“年底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年底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

至于“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二、年终奖是不是就只能年终拿?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此种方式法律上应界定为年终双薪)

二是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收益、部门绩效、个人绩效,让每个员工“对号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

三是老板给“红包”,给不给、给多少就都由老板说了算。

对于第—种形式,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实质上的年终固定工资,劳动者即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的,也可以主张按工作时间的比例要求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则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对于第二种形式,企业如规定在职员工“年终”才能拿到“年终奖”,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就会丧失这部分潜在利益。当然如果企业规定了所有员工都可以在年终获得年终奖,员工提前离职则可以索要相应比例的奖金,但若发生争议,劳动者主张年终奖仍然面临证据不足的风险。对于第三种形式,由于年终奖完全取决于老板的个人自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员工就不可能拿到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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