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预付卡容易退卡难?并不!
院线新闻   2017.03.22 责任编辑:小哈

原来,爱美的王小姐在温岭城东街道某美容院花费一万元办理美容年卡,约定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供美容服务。今年1月5日,王小姐因工作调动要离开温岭,美容年卡无法继续使用,美容服务一次都没用。于是,她联系美容院要求退卡,并表示少退2000元作为违约金,可美容院却认为,在王小姐办卡时已经和美容院签署消费协议,约定美容活动方案不可退换,因此不能退款,只同意王小姐可以将美容年卡转让他人使用,美容院提供同样服务。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消保人员认为,《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美容院与王小姐签订协议约定不能退款,协议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权利,本身条款是违法不受保护。”最终,在消保人员调解下,美容院同意为王小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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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提醒:

消费者遇到经营者推荐办卡消费时,应理性对待,避免盲目冲动。在消费过程中,应要求经营者将有关口头承诺写到合同,如遇到格式条款不利消费者的合同,也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美容院经营者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消费条例,不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在纠纷发生时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出处: 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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