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美容院如何发放工资?
特约评论   2020.02.11 作者:李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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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玄天

富锐咨询创始人 | 新美业大学创始人 | 美业新营销创始人 | 138专栏作家

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全国对口支援湖北各城市。春节延长的假期也即将结束,假期工资和接下来疫情中的工资如何发放?有没有知道标准?尤其是美业的行业的工资如何发放,这篇文章会给你一些参考。

春节假期期间加班,如何发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加班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李老师观点:

美业基本上没有春节加班的情况,所以这点与我们无关。

疑似病例被隔离了,还有工资吗?

《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李老师观点:

疫情期间美容院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对于企业来说将是致命打击。不但要全员隔离,还会牵连客户。如果疑似病例确诊不但会承担高昂的经济风险,还有刑事责任风险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所以在这个特殊阶段,尽可能不要营业,把风险降至最低

待岗停业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意见提出,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李老师观点:

美业除了极特殊岗位,不存在在家办公之说,所以可以按照停业、停工的标准来制定疫情期间的工资标准。

上海的一家美容院是这样设定的:

1月份工资全额发。

2月份开始暂停营业,发放生活费2000元/月,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480元的80% 发放。停业期间员工无需到岗,但需要做一些远程维护客情、在线社群营销的基础工作。

这里要有3个重要前提:

1、疫情期间的工资调整方案需员工签字确认同意。如果不同意,疫情期间员工未到岗则按照事假处理(没有工资)。

2、疫情过后需要按照公司指定的复工时间到岗,到岗后如果有隔离期,隔离期工资按照疫情期间工资标准支付。如未能按期到岗将按照事假处理。

3、复工到岗后申请离职者,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复工到岗一个月内不可以离职)。

以上三点是对企业和员工的双向保护。

老板在疫情期间为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用,如果员工在疫情结束之后就跳槽,这样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远程在家上班,如何计算工资?

按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

北京人社局表示: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工作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不能降工资)。

江苏也提出,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李老师观点:

美容院停业期间,员工不到岗。如果需要员工远程维护客情、在线做社群营销怎么办?是否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我认为:不需要支付全额工资,按照疫情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即可。

美业行业特殊,美容院美容师、顾问这样的服务型岗位,做远程客情维护和在线社群营销这样的工作属于辅助性工作,工作结果对接本人收益,可以理解为是工作准备。

「疫情是一面镜子,人性显现的一清二楚是面对是逃避,是勇敢是胆怯,是苟且是牺牲,是奋发是颓丧,是积极是堕落,你的行动会成就你后面的人生。」


出处:138大美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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