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化妆品宣称美白功效?香奈儿因虚假广告被罚20万!
日化新闻   2020.12.03 作者:杨雪玲

近日(11月12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据天眼查APP显示,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类型为“因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处罚内容为行政处罚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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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进一步查询公告内容得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对消费者的投诉调解发现,香奈儿(中国)官网(www.chanel.cn)销售的“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轻盈)”“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膜”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但其商品网页发布的广告中却使用了产品具有“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美白功效的广告宣传用语,并将“抑制黑色素生成”作为“晚安修护面膜”的第二大核心功效进行广告宣传。

而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商品配方显示,上述两款化妆品的成分和使用目的中,均不含有作为祛斑剂用途使用的成分。且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也无法提供产品具备其网页中宣称的“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功效相关实验报告。

事实上,随着2014年美白化妆品特证化管理细则的出台,凡产品宣称可对皮肤本身产生美白增白效果的,均需严格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显然,香奈儿被“点名”的2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美白”“祛斑”等功效,违背了上述法律条例的规定。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这也不是香奈儿在中国第一次被行政处罚。2017年,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被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414341.4元,处罚款130万元,并责令停止销售。

事实上,近几年美妆品牌在推广过程中踩到虚假宣传的“红线”似乎已成常态。 从2015年佳洁士牙膏因“1天美白”的广告被罚款603万元,到去年底欧莱雅旗下品牌碧欧泉因印刷广告语“8天肌肤犹如新生”被罚款20万元,并作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之一公示,再到近日头部主播李佳琦旗下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曝于今年6月因虚假宣传而罚款1万元,虚假宣传的问题显然依旧屡禁不止。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美妆品牌自身急功近利的因素外,消费者也需对化妆品有正确认识。很多人误把化妆品当皮肤救星用,但实际上痤疮、雀斑等皮肤问题并非简单涂抹一个产品就可解决,必要时还应找专业皮肤科医生进行治疗。 不过,随着更多消费者懂得通过合法渠道维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渐趋紧缩,相信对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而连续两日接连曝光的产品虚假宣传事件,无疑也为不少想打擦边球的品牌戴上了“紧箍咒”,提醒自身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要与消费者“坦诚相见”,品牌的发展没有捷径可走,过度透支消费者的信任往往也会自噬。

出处:C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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