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抗生素,21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上黑榜
日化新闻   2018.02.28 作者:彭适

近两年,为了形成差异化优势,不少化妆品专营店都开始引进祛痘等功效型护肤品,聚焦于问题肌肤顾客群体。增强门店竞争力是好事,但祛痘护肤品由于其特殊性,也往往容易让店家“踩雷”。日前,食药监总局公布了2017年21批次不合格的祛痘类化妆品。

“痘痘肌”从来都是困扰大多数中国年轻女性的普遍问题,当越来越多品牌切入祛痘领域细分市场的同时,祛痘产品的非法添加问题也从未平息。

昨日(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21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2号)》。通告显示,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祛痘类化妆品238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65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

具体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香港飛籽莊科貿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達·春天®祛痘植物精華素,广州名妆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山东佰草慕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佰草慕清爽控痘霜,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法合资深圳市星孜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医圣芦荟胶,广州市卓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曼尼豆拜拜祛痘抑脂软膏,广州市黛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莉雅清肌祛痘益肤霜等标示16家生产企业的21批次产品。

21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信息请下载以下附件进行查看:11200694313733147.doc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广州名妆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山东佰草慕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佰草慕清爽控痘霜,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法合资深圳市星孜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医圣芦荟胶,广州市卓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曼尼豆拜拜祛痘抑脂软膏等标示9家企业的12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上述产品检出含有甲硝唑及氯霉素、酮康唑、咪康唑、克霉唑、联苯咔唑、环吡酮胺、氧氟沙星等抗生素类药物。记者了解到,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易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且易产生耐药性。同时,药物残留还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明确规定该类成分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祛痘产品中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违禁成分,虽然短期内可起到效果,但长久会对皮肤甚至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国内一位药妆品牌工程师告诉记者,《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都对禁限用物质作了明确规定,“抗生素”是药品,不能添加到化妆品中。

“抗生素大量不规则使用,会使造血系统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如果化妆品店家销售了该类产品,也会承担受到相应处罚的风险。”他强调,化妆品专营店在引进祛痘类产品时需要谨慎关注来源,挑选正规的品牌和商家。

目前,广东、上海、浙江和福建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出处:化妆品财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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